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全区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承担全区有色冶金、汽车零部件、机电制造、现代轻纺等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区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承担全区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工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本系统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协调通信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指导全区政务网站建设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区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
(十五)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履行对区民营企业管理局的管理职能。
(十八)负责全区食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信息、档案、机要、接待、保密、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统一接收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申请。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产业政策科。
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文件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息编报,议案答复,大事记、年鉴、区志编撰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意见建议。
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负责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报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业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重点扶持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工业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区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
(四)指导协调科。
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对全区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拟订并组织实施扶持重点工业企业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与重点工业企业之间的联络沟通和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协调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扶优扶强工作;组织和协调区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组织区市场流通活动(包括各类商品展销会);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管理本系统安全生产,制定本系统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食品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全区食品行业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特点,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食品企业完善制度,增加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加速发展。
(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参与组织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承担专业化协作配套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准入条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监测分析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开发等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核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建设以及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区散装水泥和墙体革新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认定和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区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区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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