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交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省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和水上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上交通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上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配合、协调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本县地方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协调实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客货运输,特殊紧急物资的运输;
(四)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对全县公路客、货运输市场、出租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养护和管理;公路、客货运输场站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渡口安全和以桥代渡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及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地方交通规费稽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有关交通行业的价格和经济政策;监督检查交通行业价格执行情况;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
上犹县交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人秘股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党务、政务、事务性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年鉴、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财务股
审核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服务、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监督检查交通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站场、规费、通行费等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
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旅客运输(含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物运输、车辆配件销售、运输服务行业的管理。
2、根据管理权限,审核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车辆维修、车辆配件销售、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业的开、停业申请;对辖区内不跨区经营的客运线路,出租汽车进行审批并上报备案,审批中、小四轮、三轮运输车等农用车辆货物运输的开、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营运证)。
3、对辖区内运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按委托权限,负责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运输纠纷。
4、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5、负责辖区内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负责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6、负责辖区内公路运输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管理及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营运证)的年审初审工作。
7、负责征收有关公路规费和代征税金及其他规费。
8、贯彻执行车辆强制二级维护的规定,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审验和鉴章,组织指导兴办停车场、站、点等运输服务设施,对站场进行管理。
县港航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3、检查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对国家和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情况中发生的问题。
4、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
5、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经济信息,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
6、维护运输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
7、负责对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8、经营水路运输业的审批管理,增减运力管理。
9、水路旅客运输管理,水路货物运输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
10、水路运输价格和票据及费收管理,水路运政监督检查。
公路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建设的规划,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订和实施年度养护计划。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5、规范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认真组织实施计划项目。
6、认真收集、整理文档资料、票据相关信息,做好规划调整工作。
7、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统计报表工作。
8、加强全体站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9、指乡(镇)公路站的村组公路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交办的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对全县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在县交通局领导及市质监站业务指导下,规划、管理全县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4、参加工程设计审查,提出技术要求,并参与招标投标管理。
5、参与县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监督检查工程从业单位资质、资信,建立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信誉档案。
6、依据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7、参加县内交通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检查。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它职责。
养路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区域管理办法。
2、在上犹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作业,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公路设施不受损害。养路工日常养护作业要求如下:
(1)路面:及时清扫,无堆物,无积水,无遗漏。
(2)路肩:无堆物,坡度适度,无高草。
(3)边坡:坡度适宜,无高草。
(4)边沟:水流通畅,无高草。
(5)桥涵:泄水孔通畅,桥下无淤积。
(6)汛期:雨后及时巡视,修复水毁。
(7)冬季:及时除雪,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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