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工作,拟订机关各项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提案、接待、保密、信息等工作,管理财务、事务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对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违纪问题的初步核实,负责县管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工作和案件统计。
(三)案件审理室。负责县管干部案件审理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受理受处分党员和干部对处分不服的申诉,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做好受处分对象的回访教育工作。
(四)信访室(维护廉政举报中心)。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开展信访调查,从中了解党风廉政情况和违纪案件线索;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控告申诉工作;负责向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执法监察室。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县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崇义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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