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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

2012-08-17 | 网络

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依法处理本市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训练、考核和发证等工作。

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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