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关“专业分类”问题的解答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关“专业分类”问题的解答

2012-08-29 | 网络

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是个令所有报考者头疼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现有教育体制下对专业分类虽有统一标准,但是本身结构不是很完善,施行力度也不够;其次公务员在招考时适用的专业分类不统一,部分省份探索性的给出一些本身的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目录,而其他省份有的说明是参考教育部的标准,有的直接不提专业这回事。

关于国考,人保部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与全国众多部门众口难调有很大关系。 很多人在报考时,常会遇到不知道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的问题,咨询有关部门的回复也是模糊不清。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且看下面详细解答。

一、公务员招考为什么要根据岗位设置专业?

很多人都在考虑自己的专业问题,不过很少有人去考虑为什么要设置,那么为什么要设置呢,因为不是关键问题,那就一带而过。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职位要求,限定一定的专业有利于发挥报考者所学专业特长。不过过于细化限制,往往又找不到综合素质合适的人员。那么我认为专业分类以大类来设置岗位条件就是一个比较科学的探索。

二、在国考中,我们要怎么选择可以参考的专业分类目录呢?

根据我的观察,各直属部门专业要求比较统一,而各省的分类也非常统一,这就是说:一、本身制定专业参考目录的,可以参考本身制定的专业参考内目录、二、没用制定的请参考教育部的专业参考目录(尤其是中央部委机关)。

三、遇到实在分不清的该怎么办?

可以直接与你报考岗位的审核人员联系,因为专业审核由于参考标准不一,还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即使你与人保部联系,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审核人员手里。

四、一些其他建议

能不报考专业不限的就不要去报考专业不限的。能报正好符合你专业要求的,就不要去报符合你专业要求的大类。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关“专业分类”问题的解答】相关文章: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界定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能更改报考职位么?

用两味良药治好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痼疾”

2017多省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考点讲解:不定方程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有效”资料不会错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渣土车“失疯”暴露管理“失调”

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界定标准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度关注涨幅新低后的物价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