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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8-17 | 网络

江西省南康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赣州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统一部署,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粮食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三)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各经营主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承担、受理粮食行政复议,参与粮食行政诉讼,抓好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市级储备粮的质量和数量管理,指导企业执行储备粮油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库存粮油安全;承担全市粮食部门的仓储管理,做好全市粮油储备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含军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承担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监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调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市级储备粮信贷资金供应和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工作;管理人事、行政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老干部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南康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内设5个职能科。

(一)人事秘书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对外联系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办相关的实施细则、意见和办法,负责局属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审改;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参与粮食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保密、文书档案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工会工作、人事管理、行政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技术等级和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工资和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联络协调市粮经学会的工作。

(二)调控科

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社会粮油产需、收支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提出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落实政策性粮食的购销、供应(含军粮供应)和进出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提出启动全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咨询。

(三)行业管理科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仓储设施管理的安全储粮工作,组织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组织行业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承担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质量标准管理;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属单位并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协调市粮食行业协会的工作。

(四)财务会计科

指导与监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市级储备粮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负责全市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并负责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五)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粮食出库质量检验、粮食库存量、经营台帐、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储备粮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粮食流通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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