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康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措施。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商务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实施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等相关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和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资金工作,组织拟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协调组织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报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为来南康投资者以及在南康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八)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市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和组织本市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受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负责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
(十一)负责电子口岸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国际电子商务在全市外向型企业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市贸易服务体系和电子政务管理体系的建设。
(十二)承担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南康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市商务局内设4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负责党务、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政务公开、资产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总支做好党建、工青妇团、离退休人员等党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原外贸、物资、医药等企业转制遗留问题。
(二)市场秩序和商贸运行管理科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具体负责全市规范市场秩序、酒类流通管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信用建设、诚信经营示范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
组织落实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的执行;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直销管理、旧货市场、物流配送等工作。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生猪等畜禽屠宰业管理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统计、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再生物资回收、标准化菜市场、成品油流通监管、家政服务、早餐工程、中华老字号、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畜禽屠宰业管理、三绿工程、市场预测预警、市场监测、家电下乡、市场应急等工作。
(三)内外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全市利用内外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参与拟定全市利用内外资规划及管理办法,承办利用内外资统计分析工作;审核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投资促进和外经贸管理科(口岸管理办公室)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利用内外资的政策、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和重大引资项目的推进;承担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外贸流通企业及其他生产性企业外贸经营者资格的审查和备案登记;负责我市在境外举办各种展会的审查报批和组团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的管理,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业务、市内人员出境就业工作;对口联系海关、国检、外管、口岸等涉外部门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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