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县水土保持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宣传和实施《水土保持法》、《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查处违反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三)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服务网络;
(四)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五)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
(六)负责水土保持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八)承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治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龙南县水土保持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县水保局设3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负责人秘档案、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保密及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内外关系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制度文件和局机关文件收发工作以及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监督股
宣传水土保持法;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监督实施;负责发放和审验水土保持证;负责对水保规费的征收;负责人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工作;依法对违反水保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有关水土保持治安、刑事案件。
(三)治理股
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负责对委托单位在建设和生产活动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负责组织对基层站水保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负责治理技术的研究试验和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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