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

2012-11-14 | 网络

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是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相关文章: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文章标题拟定误区与拟定原则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能更改报考职位么?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擅借外力让复习更轻松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查询渠道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与社会人员谁更有优势?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