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交通运输局职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运输管理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
(三)负责运输市场管理,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对公路运输业的经营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进行监督检查,调解运输纠纷。
(四)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货物、重点站场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五)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县行业发有规划。
(六)负责公路运输业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管理。
(七)掌握和提供公路运输经济情况,为上级制订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新增和更新车辆计划,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供新增更新车辆的计划和需求信息。
(八)建立各类台账,负责种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负责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
(十)负责征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养路费等交通规费。
(十一)指导兴办停车场地、站点、食宿等服务设施,为旅客、货主、运输业户提供服务条件。
(十二)承办县交通局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路管理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编制县乡公路及通村公路建设规划。
(三)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县乡公路的建设,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农村公路的交工验收。
(四)负责县道及通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评比。
(五)负责农村公路及桥梁数据的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公路及桥梁数据库。
(六)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和下达的其它工作。
(七)负责县乡公路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处理路政案件。
三、港航管理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及港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本条例细则的具体实施,对省政府关于《江西省港口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省港口费收规则》通知的执行。
(二)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指导监督港埠企业经营,提供有关经济技术信息、核发港埠企业经营许可证。
(三)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四)对全县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
(五)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经济信息,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
(六)维护运输秩序,协调种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水运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组织处理港口事故,营救遇难船舶;维护港区安全和生产秩序,调解港区纠纷,负责港口统计。
(七)负责对水运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按国家规定统一港口设施使用费和各种规费。
(八)编制实施港区建设规划、督促完成上级指令性生产计划。
(九)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秘股
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主办全局性的群众活动;协助做好党务工作;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院内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全面的人事调配、任免、职工教育、培训,办理职工离退休、招补、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作,协助系统工会搞好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收发、处理、会议记录及档案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印鉴管理、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好局机关事务,搞好环境卫生、水电、办公用品管理和房屋修缮、财产添置、清理等事务。
五、财统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负责编报、下达交通各项规费征收,使用计划和交通规费的稽征、上解、使用;负责交通行业专用票证和有价证券的稽核与管理;负责各专项资金使用和下拨,调度好各项资金;负责各项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负责财务统计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工作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法制综合股
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健全系统内交通法制建设,拟定运政、路政、规费稽查执法实施方案,并依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执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指导审定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建设及法律法规咨询工作;对全县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交通企业的管理工作,监督交通行业价格执行情况;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七、渡口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制定本站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措施。
(三)组织本站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业务知识。
(四)经常组织渡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渡口主管单位及时解决违章超载和事故隐患、教育渡工遵守摆渡有关规定。
(五)协同当地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渡口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确保渡运安全,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合理安排渡口建设、渡船更新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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