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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2012-08-29 | 网络

江西省会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执法监督职能工作。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组织、指导、监督质量技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内部行政执法行为。

(三)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生产、销售领域中产(商)品的质量监督;规范生产、销售领域中的质量行为: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重点监督;受理质量投诉、举报,管理产(商)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七)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相关的检验、检测等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九)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十)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管理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所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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