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一、执行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新农合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新农合补偿标准测算、制定补偿方案,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三、严格执行新农合资金管理政策,保证基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
四、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检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五、负责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直补后的复核,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
六、收集、汇总、分析新农合运行信息,按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定期向社会公示新农合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七、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经办机构的工作,对新农合管理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培训;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等;
十、负责新农合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参合农民住院、转诊的信息管理;
十一、定期向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报告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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