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2013-10-14 | 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条件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二、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下发后实施。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本通知有关精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相关文章:

小A的公考经验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理论观察】十八届六中全会解读:加强党内监督

申论技巧:文章写作如何做到角度“小”而“巧”

江西:南昌公务员考录面试即日起进行

申论文章论证得高分的五种境界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2017甘肃兰州市安宁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条件变更通知

【理论观察】主动远离强买强卖的“黑照相”

国家公务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