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浔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的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城市防空袭应急方案和人口疏散、人员掩蔽保障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各项保障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落实;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推进人防向民防的职能拓展,编制民防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的工作。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加快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全区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的畅通。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管理本级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依法筹措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资金,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防空袭斗争。
(九)承办区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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