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浔阳区发展和计划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研究提出和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
(三)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培植上市资源,指导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指导股份制改革工作。
(四)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平衡各类建设资金,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核准)基本建设项目,会签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并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协调国家、省和安排市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
(五)管理和协调区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和管理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审批、编制和上报利用外资、引进项目计划;组织重大外资引进活动,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区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
(九)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搞好市场监测预测,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和衔接全区重要商品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组织制定全区重点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区重要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引导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和制定全区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措施、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产权交易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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