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性的物价方面的规定;负责上级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的实施。
2、提出落实上级下达我县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标和相应的调控对策;进行价格动态分析、调查、预测、监测和报告工作;参与研究和协调与价格有关调控工作。
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重要农产品、重要工业品、交通、电力、通讯、房地产等商品的计价原则、作价办法和价格水平;对重要的价格调整,实行价格听证制度,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定期组织审验。
4、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劳务价格进行间接管理;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项目)实施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参与全县各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物资吞吐,平抑物价工作。
5、指导、监督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价格管理工作,指导、帮助生产者、经营者正确行使定价权,实行定价资格证制度;仲裁价格纠纷及争议,负责衔接毗邻地区的价格政策及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水平。
6、组织、落实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县直部门、县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及下属单位的价格违纪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完成上级物价部门委托和交办价格检查,受理价格举报工作;指导职工物价监督站和其他物价监督组织的物价监督活动,组织开展物价信得过活动,参与县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实话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7、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和价格认证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评估资产价值,审核罚没物、赃物、拍卖品和土地、房产的基准价格;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和资料反馈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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