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德安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1、信访室工作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是党政信访工作的一部分,是指人民群众向政府监察机关写信或上访,以及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处理这些来信来访的活动。其主要任务是:①反映情况;②督促办案;③直接查处一些典型案件;④加强业务联系;⑤业务指导。
2、纪检监察室工作
根据《行政监察法》确立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其主要任务是:①收集证据;②查明违纪事实;③防止违纪的监察对象逃避调查;④进行教育。
3、案件审理室工作
案件审理,是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执行政纪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处理案件的最后一道工序。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严肃政纪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对政纪案件的所有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对所有的证据进行鉴别;在审核材料、鉴别证据的基础上,根据确凿的事实认定错误性质;再在考虑何处从轻、何处从严等因素的前提下,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报请上级机关审议。
4、纪检监察执法室工作
1993年初,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立了执法监察室,不久,德安县纪检监察机关也设立了执法室。其主要任务是:1、对国务院重大改革决策、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是开展四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3、围绕制度建设推动反腐败治本抓源头的相关工作,主要是开展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监督检查;4、参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5、对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6、政府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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