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星子县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机关单位和各乡(镇、场、处)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提出我县具体的贯彻意见、实施方案,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县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
(四)负责接收和统一管理县直机关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五)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协调全县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
(六)协调指导全县机关档案室的档案接收范围及业务标准。审查县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内容和控制范围。
(七)负责调查、征集我县散存在社会和其它部门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八)负责全县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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