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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2012-05-29 | 网络

1.参与起草与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文法规,研究拟订本省新闻出版业的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出版物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核定本省其它印刷企业的总量。

4.审核本省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负责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批和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

5.对全省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其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制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管理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印刷发行;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

7.管理著作权版权工作,行使著作权法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版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8.归口管理网络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和图书发行;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指导电子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在出版物出版、发行、管理环节的推广、运用。

9.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管理省属出版、印刷、发行单位;指导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10.管理省属出版、印刷、发行单位;指导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11.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新闻出版署交办的事项。

办公室、出版管理处、报纸期刊管理处、发行管理处、印刷业管理处(技术发展处)、版权管理处、人事教育处(与纪检、监察、直属单位党委合署)、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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