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起草本市有关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章、行政措施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各项人防法规的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执法工作担负涉及人防发展方向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性问题的调研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各县(市)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各项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管理。负责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重点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批;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立顶、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技术审核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市防空袭预案制定;负责市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县(市)人防指挥所建设。
五、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防指挥、警报网建设和通信战备值勤。
六、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市人防年度专业计划综合平衡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年度工程及业务经费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和各县(市)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清理、产权管理及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规定;负责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法及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制定人防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社会学习人防法、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基本防护技术训练;落实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人防知识课程的教学以及大、中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社区等系统的人防知识教育。
八、根据战时指挥体系,保障市委、市政府有效实施防空袭的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袭警报;组织协调城市人员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九、制定全市人民防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技理论研究。
十、负责监管指导全市人防工事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事平战转换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人防工事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负责人防系统各类经费使用的审核和审计;负责全市人防工事的改造、报废、拆除的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防办机关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程管理科
1、依法制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办法、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及要求。拟制工程建设各类文件、合同,并组织实施。
2、编制人防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人防工程项目库的建设,,搞好调研论证,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算;
4、申请社会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编制经费预算、物资与设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单位人防工程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和相关技术指导,进行图纸初审,批准开工建设,搞好在建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验收等;
6、落实结建政策,办理单位工程的开工审批、结建费的收费计算、催缴等事宜,组织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程序查处违法行为;
7、管理现有人防工程,定期检查,提出维修、报废意见,落实报批、登记、统计及建档等相关事宜;
8、编制人防工程临战转换落实项目和战时人防工程使用计划,并提出实施意见;
9、组织社会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签订租赁合同,搞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协助综合科做好各种费用的计算和收缴;
10、指导单位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协调平战结合工程优惠政策的落实,定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统计上报开发利用情况;
11、负责平战结合中的治安、保卫。消防、计划生育、暂住人口管理、卫生等工作的落实;
12、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战结合等方面的信息报道工作和经验总结;
13、落实办公室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指挥通信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军分区的安排,组织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计划的拟制、修订工作;
2、提出防空袭组织指挥干部培训、演练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搞好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的配套工作,协调人口疏散基地的建设;
4、落实人防专业队伍的组织建设,适时整组。提出专业队伍干部培训和人员训练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提出战备值班、电台执勤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统控室、电台室的管理,按时进行电台联络;
8、组织通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通信保障,保证联络顺畅;
9、定期检查警报设施,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警报信号的按时发放,落实警报管理制度;
10、会同市教育局落实全市初级中学学生的防空知识教育,组织师资培训、教育考核、经验交流、总结表彰等,搞好资料积累工作;
11、收集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资料,定期整档建档;
12、负责战时空情报告、传递、发放警报,空袭后清洗、救援工作;
13、完成办公室赋予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综合科
1、组织本办主要职能运行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并贯彻落实省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2、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建设的计划,指导人民防空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组织全市人民防空的宣传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3、提出年度主要工作的安排意见,协调月份工作安排,拟制并上报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4、组织办公室及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通知、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5、负责办公室行政管理,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办公室的安全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工作;
6、办理人员调动、任免事宜、进行干部职工的考评、调资、职称评定、学籍管理、奖惩等工作;
7、提出贯彻依法行政的意见,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制,负责督促落实,办理执法培训、证件换发、备案等事宜;
8、筹措建设资金,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提出开支计划,监督经费使用,保障预算的有序运行;
9、负责人防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统计、登记和建档工作,定期清查,督促管理制度落实;
10、收缴结建、平战结合等费用,及时建账进账,办理各种费用的收支、上缴,搞好资金保障;
11、负责文印、档案工作,办理文件的收发、送审、督办、整档等事宜,搞好报刊、杂志的订阅发放和印章管理;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传达有关文件,征询意见,看望慰问,排忧解难,办理相关事宜;
13、负责协调接待和车辆保障,购置办公用品,搞好水、电、暖的设施检查维修,管理临时聘用人员,负责大楼的治安、绿化、卫生,全面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办公室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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