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国家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绩计算方式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国家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绩计算方式

2014-07-18 | 网络

国家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国家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绩计算方式】相关文章: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公务员考试知识——资格审查

经验谈:公务员考试成为我生活的新起点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出租车管理体制亟需改革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度关注涨幅新低后的物价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擅借外力让复习更轻松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严防拿福利房充当保障房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