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都昌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1、贯彻国家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输生产、工业、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组织各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协调实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客货运输和特殊紧急物资的运输。
4、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稽征;负责管理公路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
6、负责全县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负责船舶客货运输、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7、负责全县汽车站点的布局、管理及其建造工程的立项报批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8、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9、负责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归口管理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 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0、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等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行业价格、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归口管理交通系统对外经济联络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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