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参与本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城镇规划的审查或审批和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与管理,制定科学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计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及时调处建设纠纷;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拟订合理、可行的建设方案,提供准确的建设数据。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全市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和全市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全市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全市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极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二)负责编制准确的市政建设工程预决算书、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管理招、投标工作,审查管理市政工程设计;负责市区路面管护,办理破路手续,严格按施工程序监督施工。
(十三)拟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依法对全市房地产行业、产业、市场实行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直管公有房屋。
(十四)负责全市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违章建筑、违章用地施工行为的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全市生产、生活用水供应及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的任务;
(十七)负责城建档案整理与保管工作。
(十八)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十九)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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