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1) 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督促、检查县(区)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企事业、机关、部队、农村和社区搞好体育工作。
(3)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全省及友好城市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6)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
(7)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馆建筑设计及管理。
(8) 大力兴办体育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9)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10) 归口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体育系统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体育组织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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