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市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负责本市质量监督检查;拟定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和维修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受理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调解质量纠纷;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负责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评价性活动。
三、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负责研究本市名牌战略政策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并监督管理本市名牌产品;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四、负责本市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审批和发布本市地方标准和有关标准化的技术规范;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企业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和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监督标准的实施;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许可证的考核、发证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指导企业计量工作,推进企业计量管理现代化。
六、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工作,对国家规定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全市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受理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的备案。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进出口实施监督检查。
八、制定本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技、信息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活动;统一管理全市的防伪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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