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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10 | 网络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推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长效机制,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和考评。

(三)组织全区年度性和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计划,调整阶段性工作进展部署,组织相关问题现场会;负责策划、协调、组织举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种大型活动。

(四)负责全区城市维护经费和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市管理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市政、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审核制订年度性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改造计划,审核制订年度性市政、环卫设备购置计划。

(六)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标准;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编发《城关区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七)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与相关交管部门衔接制定年度性交通设施维修改造计划;负责制订辖区小街巷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工作。

(八)负责调查研究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交流和研讨工作。

(九)配合做好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协调科

1.负责与非区属部门有关城市管理事宜的接洽、联系、协调等工作;

2.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与交管部门衔接制定年度性交通设施维修改造计划;

3.负责制订辖区小街巷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和实施工作;

4.配合做好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招商引资工作;

5.协调处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车辆停放点、临时占用城市公共设施与道路、临建审批等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城市管理公益性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积极配合做好区内大型活动和综合会务的组织筹备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考核科

1. 依据省、市督查考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推行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体系;

2.负责落实全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纳入考核的单位进行督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并及时印发《城关区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3.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负责分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对纳入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提出有关奖惩意见;

4.在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大规模整治行动中,负责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并对实施主体进行考核;

5.负责市区领导调研、检查、观摩和现场会等会务的组织工作,做好汇报材料起草、线路安排和车辆调配等相关工作;

6.监督城市建设、管理主体和区内公安、交警、工商、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依法履行各自城市管理职责,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7.负责对区内市政园林、城市综合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通报;

8.做好辖区违建防范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督促区执法部门和各街道对违法建设及时予以拆除;

9.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督,对承办单位未能按时办理问题督促处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并跟踪监控;

10.受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投诉和举报,并分解确定处置责任单位;

11.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研规划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管护标准;研究制定全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4.负责全区市政、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审核制订年度性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改造计划;负责落实全区市政设施、环卫设备的购置计划;

5.协调和配合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巡查力度;

6.负责调查研究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7.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开展交流和研讨;全力配合督查考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本委财务行为;

2.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维护经费、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包括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审计;

3.负责对城市管理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负责承担财政拨给的办公费用和其他资金管理工作,并合理调度和分配各项资金;

5.加强固定资产清查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6.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工作,及时准确编排各种财务报表;负责各科室经费申请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7.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

8.负责本委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及各种年报统计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

党委事务方面

1.负责处理城管委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党委的各种会议会务,办理党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党建信息,反映城管委党建工作进展;

3.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4.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5.负责党员党费标准的核定、收缴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党务文书、档案、印章管理,规范收发文程序,负责归口文件的顺畅运转;

7.负责开展城管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群团领导机构安排的具体工作;

8.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务方面

1.协助城管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机关政务活动和综合会务的组织筹备工作;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4.根据工作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起草、拟发政务文件,负责起草办公会纪要和城管委工作总结、会议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5.负责对各科室草拟上报的文件在文字和格式上把关;

6.及时掌握各科室工作情况,围绕贯彻全委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搞好科室之间的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办落实和信息反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做好本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负责本委离休干部管理和职工退职、退休审核报批工作;

9.负责本委公务员、事业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办理各级政务文件的收发、处理、催办、查办、督办与保管,做好各种业务资料、文书的归类建档;

12.负责牵头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

13.负责城管委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14.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和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及各类办公用品、文印耗材的采购工作;

15.做好机关的保密、卫生工作;做好节假日机关值班安排工作;做好机关车辆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1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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