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场、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对外宣传。
(三)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县设立的律师机构。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组织网络建设,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以及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协管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48)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十)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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