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山湖区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二) 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与组织实施。选择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攻关。
(三)研究提出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和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 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管理使用好科技三项经费;协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各类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民营科技园等。
(五) 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产业化项目,辅助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与发展。
(六) 管理全区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奖励、推广、保密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
(七) 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
(八) 管理全区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监测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员的管理政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 指导全区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按照上级地震部门的要求,负责全区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关具体工作的实施。
(十) 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园区、街办、区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西省青山湖区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