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山湖区资产金融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区实际拟定补充规定和实施办法,履行区属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资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区属资产(包括区属企业资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指导、监督区属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办证、年检、转让和纠纷调处及流失查处等工作。
三、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四、审批区属企业、公司的资产经营预算,对区属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进行考核。
五、负责对镇场、街道、园区以及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区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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