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区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二)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三)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 、单位的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基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情况。
(四)调查处理或复查重要信访案件。
(五)为来信、来电、来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六)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提供重要建议和报告重要信访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带全局性或重要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七)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区直各机关、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旅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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