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设计咨询业、人民防空、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区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负责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参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全区装饰行业(含室内装饰)。
(四)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市政工程设施、园林、市容、环卫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客运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并牵头协调与交警的关系。
(五)指导全区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测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与防空要求;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七)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规费。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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