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组织落实。
(二)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湘东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湘东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建议。
(三)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负责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信息;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八)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湘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对外联系并协助领导做好内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印发、文书档案、会议组织、人事编制、工资福利、劳动保障、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信息、保密、保卫等工作。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规划评估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股
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和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督促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承担对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本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各乡(镇、街)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考核、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人口预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对人口形势和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实行统计监督;负责组织进行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
(三)科学技术与流动人口服务股
依法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节育技术推广、避孕药具发放、基层技术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组织做好病残儿童和节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的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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