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2012-12-04 | 网络

1、什么是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招考公告告知社会公众的。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并同时兼顾地域性。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2、什么是考试大纲?有什么作用?

考试大纲是关于考试科目、题型设置及知识点要求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 作答要求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测试内容和题型介绍

(4) 申论考试的测试内容和介绍考试大纲是考生复习备考的最依据,考生应当依照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安排复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备考。

3、录用计划是如何拟定和审定的?

每年公务员招考前,招录机关(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4、招考公告是如何制定的?

每年公务员招考前,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同时考虑当年实际情况,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

5、招考公告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相关文章:

浙江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指导

2017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巧解年龄问题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热门题型讲解:工程问题

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指导

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能更改报考职位么?

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公务员考试行测经典题型讲解:时钟问题

公务员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常见问题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