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气象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二、负责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发布,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当地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三、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和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四、负责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负责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五、负责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珠海市气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办公室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政工人事、工青妇、法制、文秘、信息、档案、规划、统计、宣传、科技、业务协调和行政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并承担气象行政听证、复议及诉讼;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协助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二、 天气预报科
负责拟定气象预报业务发展规划,并负责预报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预报业务发展计划和气象预报预警及气象服务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与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及气候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保障以及气象预报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推广、应用;负责预报效益评估工作。
三、 监测网络科
负责全市气象通信、监测业务的管理;负责上级业务主管机构下达的各项观测任务以及其他专项观测任务;负责各类气象信息的收集、传输、处理和分发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监测和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新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探测环境的保护、观测和通信装备的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资源工作;负责气象核电应急工作。
四、 气象减灾科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承担气象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编制气象减灾规划、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和管理各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各行业相关应急预案;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上报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资料档案室的管理;负责施放气球的管理。
五、市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防雷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承担防雷减灾工作和各类防雷装置的管理工作,组织对雷电防护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负责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组织防雷工作的经验交流、技术推广和业务技术培训;负责有关防御雷电安全生产的督查工作;负责服务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
国家气候观象台主要职责:
(一) 承担珠海国家基本气象站24小时地面观测,负责珠海市气候 资料的收集、传输、归档工作;承担全球气象资料交换任务;负责为珠海市气象预报、预警、气象服务提供基础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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