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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委党校职能介绍

2012-10-10 | 网络

广东省珠海市委党校职能介绍:

1、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特别是本省本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和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4、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承担与外地行政学院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6、协同统战部门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与考核,并承担与外地社会主义学院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7、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和交流;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东省珠海市委党校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一)校(院)委办公室是为校(院)领导工作服务的综合职能部门。承办校委会和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协调校(院)各部门及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协助校工会、校妇委会及各临时机构开展工作。

(二)围绕校(院)委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校委会工作例会的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落实、督办校委会(机关党委)交办的全校性工作,反馈校委会所作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起草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全校性的综合材料。

(四)负责组织人事、文秘文书、档案保密、印鉴管理、宣传教育、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协调联络及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五)、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餐厅、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楼、教学楼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课室及会议室的安排。

(六)协助校领导做好日常财务工作,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各项会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为校领导提供决策信息。管理监督学员服务中心财务帐户与运行情况。

(七)负责校车调度与维修、基建维修,固定资产(房产、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各类物品和设备的采购、登记、供应、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基建、水电、物业、校园绿化、安全保卫、劳务工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学校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电话:2128068,传真:2128100)

在校委会领导下,牵头拟定全市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和函授教育的教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校教学改革的方向,协助拟订教学发展规划和课程内容体系。

(二)根据培训规划制定各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审定所使用的教材及参考书目。

(三)做好各班次班主任选聘工作,做好开学,结业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并协助教研室做好社会考察、座谈调研等项工作。

(四)负责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各班次开学、结业等活动事宜,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建立校外兼职教师网络,并与其保持经常性的联络。

(五)建立教材资料库,每学期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教材订购计划,负责教材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六)协助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标准和考核方法,并协助组织教学观摩和评比,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七)统计各班次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核算酬金。

(八)各类教学文件的收发、存档工作;学员结业证书的制作和管理;各班次毕业、结业后移交的学籍存档工作;函授站公章的管理。

(九)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十)承担教学方面的文印工作。

(十一)负责学历班教学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具体实施,按照有关管理的职责要求做好与省委党校的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部(电话:2128116,传真:2128112)

在校委会领导下,承办计划外培训班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及对外合作办学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承担兄弟院校班次及其他未被列入校(院)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办学、参观考察及会务安排等工作,负责校领导转办的特殊班次。

(二)负责开发培训市场,拓展社会培训业务,制定培训方案。

(三)负责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及培训目标灵活确定培训招生范围和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各类长期合作办学(班)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范围及内容进行资格审定、合同签定和费用核定。

(五)负责计划外班次的招生、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

(六)负责根据培训内容及特点建立师资库,做好选聘和接待工作。

(七)负责计划外班次的日常教学管理、监督及班务工作;

(八)负责计划外班次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负责协调处理培训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承办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法律教研室(电话:2128139,传真:2128134)

在校委会领导下,承担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法学等专题课及相关课程的授课和有关科研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培训计划,协助教务科制定各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

(二)组织本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坚持主体班专题课的集体备课,听课制度,组织讨论和评议专题课的授课提纲。

(三)根据学校的教学任务,协助教务科安排教研室的教员承担教学工作;检查教员完成年度教学工作的情况。

(四)组织教研室教员在主体班进行集体专题研讨教学活动;参与学员对有关国家和本地区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的研讨。

(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活动。

(六)积极参加有关各级部门的科研课题的调研、撰写;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科研任务。

(七)组织和安排本教研室教员参加社会调查工作、进修学习、外出考察等活动。

(八)协助科研部做好本教研室的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及拟定年度科研计划等科研管理工作。

(九)承办党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管理教研室(电话:2128155,传真:2128156)

在校委会领导下,承担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等专题课及相关课程的授课和有关科研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培训计划,协助教务科制定各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

(二)组织本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坚持主体班专题课的集体备课,听课制度,组织讨论和评议专题课的授课提纲。

(三)根据学校的教学任务,协助教务科安排教研室的教员承担教学工作;检查教员完成年度教学工作的情况。

(四)组织教研室教员在主体班进行集体专题研讨教学活动;参与学员对有关国家和本地区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的研讨。

(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活动。

(六)积极参加有关各级部门的科研课题的调研、撰写;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科研任务。

(七)组织和安排本教研室教员参加社会调查工作、进修学习、外出考察等活动。

(八)协助科研部做好本教研室的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及拟定年度科研计划等科研管理工作。

(九)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研部(学报编辑部)(电话:2128169,传真:2128125)

在校委会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学报》编辑出版、图书资料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全校科研工作时展情况,协助学校搞好年度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每学年全校科研工作总结。

(二)按照国家、省、市和校级科研课题的要求,抓好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实施中的管理。

(三)加强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校内外科研协作,组织教研人员参加校内外的相关理论研讨等学术活动。

(四)搞好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科研成果的登记、统计以及科研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提出全校科研经费预算和分配的初步意见,做好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六)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交流工作。

(七)负责《学报》的广告经营管理工作。

(八)协助校(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九)负责珠海经济特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需要,提出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并做好图书报刊资料的采购、分编等管理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报刊资料室、图书馆的有关管理制度,发挥校园内外网及电子、光盘阅览室的作用,办好教学参考、新书介绍、电子课堂等网上栏目。

(十二)完成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网络中心(电话:2128066,传真:2128060)

在校委会领导下,负责全校信息网络建设(包括计算机网络、远程教学网络、多媒体、电教设备、电脑教室等的建设、管理和日常运作),为教学、科研、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校(院)领导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调研、规划及督促、检查,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制定全校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搞好全校信息化网络建设。

(二)统筹规划,建设和完善校(院)信息网络,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因特网、校园办公网、远程教学网和多媒体、电教等网络或设施有机结合,方便使用,并具有先进性、通用性、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三)负责校(院)内外网的软、硬件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搞好网络控制机房、远程控制机房和电教控制机房及电脑教室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为全校教职员工利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进行办公、教学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培训、服务,做好终端电脑(包括台式和手提电脑)的配置、维护工作。

(五)按照中央、省委党校远程网络管理要求,结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做好远程课程的接收、采集、压缩等视频资源库建设和视频点播系统管理工作,为教学、科研提供远程课件服务。

(六)加强与教务、教学、培训部门的联系,为教学、培训、会议提供优质的多媒体、远程、电教(电脑教室)服务。

(七)搞好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等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制作、收集及立卷、归档工作。

(八)严格执行有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及远程教学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校领导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九)推进校(院)内办公网络化管理,建设、维护与管理党校网站,组织各科室信息员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十)完成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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