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要求,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要加强特岗教师的服务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教财〔2009〕1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特岗教师的住房安排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后顾之忧。
原标题: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和生活待遇问题
【2017陕西特岗教师招聘工资和生活待遇问题】相关文章:
★ 2017云南丽江市社会保险局公益岗位招聘放弃应聘资格及递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