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安监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驻石和县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八)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九)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十)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安监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廉洁清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