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药监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执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的发布。
(九)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申请筹建、认证资料的初审、现场勘查及GSP跟踪检查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及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等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
(十一)监督实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及上岗培训再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发布产品资质的初审工作。
(十三)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药械、化妆品、保健品及重点监控食品的各项抽检量化指标。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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