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笔试考试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时间:2020年9月29日-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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