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复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 wlmqrsks.com)查询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的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17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2),并到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
三、复检工作安排
(一)复检时间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10:00(北京时间)统一集中。
(二)复检对象
需复查人员。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执行。
(四)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七道湾南路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乘车路线:乘坐105、33、502、518、527、801路公交车八道湾岔路口下车西行200米)。
(五)有关要求
1.复检考生须按照要求,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检资格。
2.复检考生进入集合地点后,将相关证件交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身份。复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体检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否则,取消资格。
3.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
4.考生复检前须清淡饮食,切忌饮酒、熬夜,复检当天保持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四、复检结果将于3月22日(星期三)18:00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 0991-8515225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复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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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检结果
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
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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