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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新区城乡规划分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关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0-07-21 | 网络

根据工作需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高新区城乡规划分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规划专业岗位人员2人,建筑学专业岗位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硕士研究生专业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及建筑学专业,学士学位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建筑规划设计行业或规划管理部门工作经验。

(二)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及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男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生活报》以及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rbrsj.gov.cn)和哈高新区政务网站(http://www.kaifaqu.com.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哈高新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打印统一规定为A4纸张,填好相关信息(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高新区(松北区)城乡规划分局。松北区松北一路38号东北亚合作中心办公楼305室。公路大桥乘88、119、54路前进道口(新新怡园)下车即到。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哈高新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二份、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粘贴报名表2张。

5、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5元。

6、注意事项:报名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全部进入面试程序,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城乡规划分局有关领导、城市规划及建设专家组成面试工作组,根据岗位特点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法,通过面谈方式,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对城市规划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其他证件无效。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市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将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内容,均将在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和哈高新区政务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李先生、付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88107268、13936569810、13945041975

13904606191

附件:哈高新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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