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医学考试 >执业药师 >考试信息 >新版《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2017年起施行!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新版《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2017年起施行!

2016-12-08 | 网络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施行近一年来,在行业内产生较好的影响,执业药师相关管理部门、行业专业组织以及部分药品连锁企业积极响应并践行,基本上起到了增强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自律意识的作用。在引导社会药店和执业药师向专业服务转型、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促进药学服务开展,尤其是在激励执业药师完善知识结构、佩戴执业药师徽章上岗、展现药学服务技能等方面呈现新气象,形成了正能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促进安全合理用药等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立足于管理、研究、协调、指导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和队伍发展,联合中国药学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及时修订并完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以满足我国社会管理与公众健康对社会药店和执业药师的需要,推动我国规范有序地开展优良药学服务,支持健康中国建设。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希望全国医药领域相应的行业专业性组织机构、广大执业药师和所在的执业单位能够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并自觉践行。

关于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的通知.pdf

新版《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2017年起施行!1

扫描二维码关注查字典公务员医学教育考试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考试资讯、真题及答案!

微信搜索查字典公务员医学教育考试或cyikao关注微信

【新版《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2017年起施行!】相关文章:

如何突破公务员考试申论高分文章的三个“屏障”

2017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第8号)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如何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2017年7月底取得毕业证书的能报考吗?

申论文章标题制定的五个原则

热点解读:汽车集体"生病",油是祸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大雾天里的“宏观”与“微观”

2017省考行测数量关系技巧:会用比例思想你就赢了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

摒弃公务员考试常见四大误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