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天津公务员 >考试信息 >考试政策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2008-10-23 | 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经中央同意,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具体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按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组通字[2006]33号)精神执行。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相关文章: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