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水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我市水行政工作的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水务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区域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监督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及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监督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六)主管河道、湖泊、水库、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并组织指导整治;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排水(污)管网水量、水质的监测;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负责水功能区划分,组织编制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调解水事纠纷。
(八)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的重要水务工程;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十)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编制水务建设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十三)主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轻舟机动大队和潜水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水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地址:水务局大楼五楼
电话:0757-83330575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bgs@fswater.gov.cn
负责党务、政工、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会务、宣传、行政后勤、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青妇、计划生育、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科技法规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二楼
电话:0757-83032673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kjfgk@fswater.gov.cn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拟订本市水行政工作的规定和政策,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水务发展战略研究、水务发展与改革的调研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局系统的普法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投诉、热线咨询的受理、处理和反馈工作;依法征收水务行政事业收费;编制本市水务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地址:水务局大楼四楼
电话:0757-83391327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szk@fswater.gov.cn
负责本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供求分析,拟订原水供求及其水量分配计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监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拟订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建议;组织原水价格的核算;负责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指导江河湖库水域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审定水域纳污能力评价,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编制本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和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改装、迁移的审批;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和节约用水工作。
(四)水保农水科
地址:三防大楼三楼
电话:0757-83032357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sbnsk@fswater.gov.cn
指导本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编制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监督、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市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水土保持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理;指导本市水库、小水电的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水库、小水电的安全监测和除险加固;负责新建、扩建中小型水库移民安置、日常工作协调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全市水务白蚁防治工作。
(五)排水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二楼
电话:0757-83032674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psglk@fswater.gov.cn
负责排水行业管理和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编制本市排水规划、排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设施维护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城市建设中排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 的审核;负责排水应急管理和监管已建排水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挂总工室牌子)
地址:水务局大楼七楼
电话:0757-83323504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jsglk@fswater.gov.cn
负责执行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审批;负责本市重要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督办,指导水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工程验收工作;指导开展水系建设和水环境整治;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河道管理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
地址:水务局大楼六楼
电话:0757-83323827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hdglk@fswater.gov.cn
负责本市河道、湖泊、滩涂、堤防、排灌站及穿堤建筑物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等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河道采砂管理费、河滩地占用费、堤防防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三楼
电话:0757-83320145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jck@fswater.gov.cn
负责编制、执行水务年度计划、部门预算;负责市本级水务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导、监管本市水务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配合组织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研究提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指导水务企业的发展、改革和经济合作工作;协助水务行政事业收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资金和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九)水政监察支队
地址:水务局大楼一楼
电话:0757-83353261
传真:0757-83395504
邮箱:szj@fswater.gov.cn
负责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和供排水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解部门之间及区之间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河涌整治办公室(挂市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珠江综合整治项目世行贷款办公室牌子)
地址:水务局附楼二楼
电话:0757-83129109
传真:0757-83129708
邮箱:fsfjb@126.com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内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内河涌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汾江河整治项目的推进、督办,协调各区及各部门加强汾江河和内河涌的整治、管理;指导内河涌和汾江河整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我市水务行业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统筹、协调、实施和管理;承担市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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