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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加大“公考”违纪违规处理力度

2010-04-27 | 网络

合肥日报讯 (曹学文 许超众)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正式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在公务员报考过程中,考生和录用工作人员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都将面临重罚。

伪造证件5年不准报考

今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如果不属实,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直接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一旦出现恶意报名(如恶意刷人数)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他的本次报考资格,而且规定5年内都不准报考公务员。

串通作弊终身不得公考

据介绍,本次公务员考试加大了对作弊的处罚力度。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考生如果经查实认定具有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将终身不准报考公务员。考生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在体检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等,都会面临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擅自变更录用政策将被问责

我们对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有约束,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要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如出现擅自变更录用政策、徇私舞弊以及泄露试题、伪造考试成绩等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

据悉,公务员协助作弊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将直接开除。如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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