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设,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并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并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拟订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评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监督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组织对节育手术后遗症病人的鉴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对要求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对象户,组织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核查和审批工作,按政策规定办理再生育证。会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九)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工作。编制全区计划生育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救援项目的实施。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计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卫生、综治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局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配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提出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的建议;指导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指导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三)财务股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财务监督,指导、检查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并监督指导乡镇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宣传技术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基层和所属事业单位宣传业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指导;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和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评审,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具管理及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等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育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指导;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规划统计股(信息股)
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评估细则,并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检查,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有关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设,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建立有关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发展动态监测、信息综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
(七)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负责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来信来访的接待、立案、转办、调查工作;负责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人员的调查、排查工作,研究全系统信访维稳的预案建议以及应急处理办法;完成领导和上级来信来访部门交办的任务及时上报处理结案工作;严守机密,保护来信来访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本系统大调解工作政策落实和调研;指导和协调乡镇人口计生大调解工作。负责本系统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综合协调和排查。负责本系统矛盾纠纷大调解相关信息的日常管理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制定涉及人口计生的大调解制度及考核考评工作。
(八)政工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劳资和福利管理;负责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站和区计生指导站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负责局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机关目标考核、老干部和统战以及人才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本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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