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和重特大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滨州市看守所。
(七)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定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九)负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负责车辆登记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公安工作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救救援工作。
(十八)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九)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公安边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指挥中心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系统110报警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统计、信息、保密、外事和综合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通信保障、公安通信设施运行和公安无线电管理;拟定、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籍管理和警衔的审核工作;参与公安民警的招收录用和职称评定工作。
组织教育处
拟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训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安训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和警营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工作。
宣传处
拟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文化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协调全市公安舆情引导工作。
基层工作处
拟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状况,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推进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队伍管理的相关综合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治安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指导侦办重大治安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组织、指导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案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活动,处理涉嫌阻碍以暴力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行为。
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建设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管场所开展狱内侦查工作;管理滨州市看收所。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非法移民活动;组织、指导、实施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入出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华侨、港澳台人员来市定居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国籍问题。
户政管理支队
拟定户籍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组织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公民出生证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负责公民变更更正民族、出生日期的审批工作;指导有关证件制作和管理工作。
法制支队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按规定承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电子数据证据的检验鉴定和分析认证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
警务装备保障部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的配备、仓储、调运和应急警务装备保障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经费、配发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购置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信访处
掌握、分析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动态,指导下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涉公安信访事项;负责对有责信访事项的责任倒查;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反恐怖支队
负责研究分析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提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对恐怖组织、暴力恐怖案件的防范、侦察、调查和处置工作,侦办恐怖案件;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警卫支队
组织实施来我市列入警卫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加强情报信息风的搜集、分析和研判,评估任务风险等级;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卫基层基础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财务稽核处
负责对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公安现役部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对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政治部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公安宣传、绩效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组织教育处、宣传处、基层工作处和离退休干部处承担。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