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研究和制定适合本街道实际的具体措施。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搞好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规划,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保障和街道稳定为重点,依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授权,对街道内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
(四)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五)编制全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抓好财务公开。
(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纠纷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七)负责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培养扶持和依法管理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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