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镇(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定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对各镇(办)、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四)统一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办)统计站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六)组织管理全县的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使用由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七)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电、档案、信息、保密、传达、接待、提案、督办、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参与全县各项普查工作。
法规室
负责《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监督管理全县统计涉外调查活动;负责全县统计登记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拟定地方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和各类统计制度;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县有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综合股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和《统计年鉴》汇编工作;参与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目标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国名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负责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计算机中心
全县整个国民经济核算及十六个专业的计算机录入、汇总及上报工作完全由微机室承担,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处理任务、网络、网站建设日益加重,同时还担负着省、市、县、镇四级联网和局域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综调队
负责跟踪改革进程,服务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承担我县城市经济和企业经济的调查任务,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高质量地完成全县各类经济调查任务。是综合统计调查队的使命和目标。实现决策部门和企业之间密切联系,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桥梁,成为一支专业化、现代化沟通企业与市场联系的信息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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