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等。
(二)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备案的工作。
(三)负责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具体负责或者参与检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文件并监督实施。
(五)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市级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上述各类案件的主要文书备案工作。
(六)承办全市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及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件的发放与管理。
(七)负责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八)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十)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承担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为市政府领导和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
(十一)承办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
秘书科、复议应诉科、法制监督科、备案审查科。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相关文章: